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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律音义

时间:2021-08-14 10:17:22 唐律疏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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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议》律音义

 一 夜上海论坛 翰林侍讲学士中大夫尚书兵部侍郎兼群牧使判国子监太常礼院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二千二百户食实封肆百户赐紫金鱼袋臣孙奭等撰

  名例第一主物之谓名,统凡之谓例。法律之名既众,要须例以表之,故曰「名例」。汉作九章,散而未统。魏朝始集罪例,号为刑名。晋贾充增定律二十篇,以刑名、法例揭为篇冠。至北齐,赵郡王叡等奏上齐律十二篇,并曰名例,後循而不改。

  五刑五刑之名尚矣。古者大刑用甲兵,次斧钺;中刑用刀锯,次钻凿;薄刑用鞭扑。虞书:「五刑曰墨,曰劓,曰剕,曰宫,曰大辟。」又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则五者之外,似别有流、赎、鞭、扑之品也。三代而降,其制略同。秦法凝惨,始有「夷三族」、「具五刑」之名。汉文帝去三肉刑,又以完代刑。魏制五刑,则死刑三,髡刑四,完、作刑各三,赎刑十一。晋以枭首、斩、弃市三死,与髡作、输赎二等为五刑。梁世略依前代,制刑十五等及鞭、杖督之差。〔一〕北齐采魏晋故事,以轘裂、枭首、斩、绞为四死,鞭笞各百、髡以配兵为一流,五年至一年为五刑,一百至四十为五鞭,三十至一十为三杖。後周以杖刑、鞭刑、徒刑、流刑、死刑名以五,差为二十五等,与齐法小异。至隋,更定五刑之序,则死以斩、绞为二,流以一千里至二千里为三,徒以一年至三年、杖以六十至一百、笞以五十至十各为五,凡二十等;蠲损前代鞭刑、枭首、轘裂之法,轻重之准,得天下之平矣。唐以二千里至三千里为三流,余同隋制,至今遵用。 笞丑之切。捶击也。 赎石欲切。又音树。贸也,出金以贸易其罪也。 杖直两切。持也,言人执持可以击人也。古者用鞭,书云「鞭作官刑」是也。梁有制鞭、法鞭、常鞭三等,制鞭用生革廉成,法鞭去廉,常鞭用熟靼。至隋,以杖易鞭。旧制:应决杖笞者,皆依数决之。皇朝建隆四年,始有折杖之制。靼,音旨热切,柔皮也。 徒同都切。奴也,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槁,着於丹书,以戮辱之也。 流力求切。窜之边裔,若水流也。旧制:犯徒者,依年配役;犯流者,流至配所居作。皆不决杖。皇朝建隆四年制:「犯徒者,加杖、免役。犯流者,加杖、留住,三流俱役一年,加役流者役三年。」 死息姊切。澌也。澌,尽也,精神澌尽也。澌音赐。绞古卯切。绞,杀之也,不殊身首。 斩侧减切。杀而殊其身首。 谋莫侯切。计也,二人对议谓之谋。 叛步半切。奔他国也。 背音佩。下同。 恶逆如字。 殴乌苟切。下并同。 支解佳买切。离析也,谓离析其支体。 造昨早切。为作也。 畜丑六切。聚也。後同。 蛊毒音古。左氏传说蛊义有多种,「於文,皿虫为蛊」。律言「蛊毒」者,谓聚诸毒虫,共在一器,使之相食,独在者将以毒人,谓之「蛊毒」。 厌魅周礼注「建厌」及字书「厌魅」,皆於琰切。魅字,亦作●,音媚,老物之精也。今律云「厌魅」,皆谓邪俗左道,若汉之「巫蛊」是也。 乘舆食陵切。下音余。蔡邕独断曰:「天子车马、衣服、器械、〔二〕百物曰乘舆。出於律,律曰敢盗乘舆服御物,谓天子所服食者也。天子至尊,不敢亵渎言之,故托於乘舆也。乘,犹载也;舆,犹车也。天子以天下为家,不以京师宫室为常处,〔三〕则当乘舆以行天下,故群臣托乘舆以言之。」 服御物御,牛倨切。蔡邕独断曰:「所进曰御。御者,进也。凡衣服加於身,饮食入於口,妃妾接於寝,皆曰御。」律内言「御」者,义并同。 御宝博抱切。蔡邕独断曰:「玺者,印也。印者,信也。天子用白玉,螭虎纽。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固封玺书。春秋左氏传,鲁襄公在楚,季武子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予之。此诸侯大夫印称玺者也。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龙虎纽,唯其所好也。自秦以来,天子独以印称玺,又独以玉,群臣莫敢用也。」唐开元岁中,改玺曰「宝」。 合和音合。下如字。调也。後同。 膳时战切。食也。 御幸胡耿切。蔡邕独断曰:「天子所至曰幸。幸者,宜幸也,世俗谓幸为侥幸。车驾所至,民臣被其德泽,因是谓之幸。」 指斥音尺。指斥,谓指的'斥渎而言也。 对扞户旦切。拒也。 制使所吏切。 诅詈侧虑切。〔四〕下力智切。 别籍在亦切。 供养居用切。下羊尚切。後「养亲」类并同。 父母丧息郎切。下同。 作乐音岳。 匿女力切。隐也。 不睦莫六切。亲也。 缌麻音思。後皆同。仪礼丧服传:「缌者,十五升抽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郑氏云:「谓之缌者,治其缕细如丝也。」 大功仪礼:「大功布九升。」郑氏云:「其锻治之功麤沽之。」沾音古。 尊长丁丈切。後「官长」、「尊长」、「长大」、「长官」并同。 小功仪礼:「小功之布十一升。」 属市玉切。下「亲属」同。 县令力政切。後皆仿此。见受贤遍切。下「见任」、「见在」类并同。 卒子忽切。 夫丧如字。又息浪切。 袒免音但。下音问。後并同。袒免,谓去冠,代之以免。免者,以布广一寸,从项中而前,交於额上,却向後绕於髻。 德行下孟切。散官苏罕切。 所坐祖卧切。被罪为「坐」。後同。 应议於陵切。当也。後皆仿此。 先奏悉荐切。又如字。 期音基。唐避玄宗讳之字为周,今改从旧。後皆仿此。 盗取非其物,谓之盗。 略离灼切。谓谋略取之。 听赎他定切。许也。後不音者,仿此。 官当丁浪切。下意涉官当者,并同。 过失不意误犯,谓之过失。 废疾方肺切。律内皆同。 号胡到切。本亦作「?」,同。 荫於禁切。 累减力委切。後并同。 从坐才用切。又如字。後皆仿此。 自首舒救切。悔过自言曰「首」。他皆仿此。 故失知而犯之,谓之故。意以为然,谓之失。 见任而禁切。後皆仿此。 解虽佳买切。 赠官昨μ切。死而追与之也。 视品承矢切。比也。 若藉在夜切。下同。 假版古雅切。下布绾切。 流外以其在九流之外,故曰流外。比徒如字。 卫官谓千牛备身以下,亲、勳、翊卫及备身名卫官。〔五〕 勳官凡勳十有二转,谓武骑尉至上柱国。 行守官阶高而拟卑曰行,阶卑而拟高曰守。 谓降古巷切。後同。 赃子郎切。凡货财之例谓之赃。 尚书音常。下同。 省断所景切。省,署也。下丁乱切。後不音者,可以意求之。 一匹譬吉切。说文云:「四丈也,从八。」〔六〕意古者自两头卷之,至中为两卷,故谓之两。或曰,匹,取匹敌之义也。作「疋」者,俗。 禁居荫切。後并同。 娶且住切。 官称尺证切,又尺陵切。後同。 冒莫报切。 委如字。属也,弃也。迁任汝鸩切。 六载〔七〕音宰,又音再。年也。 朝参直遥切。下七南切。 诬音巫。 女官昇玄经云:「女官,如道士也。」流俗以其戴冠,改作「冠」字,非也。 身丧息浪切。 过限古卧切。後同。 上道时掌切。下「未上道」同。 课调徒吊切。 准折之舌切。 大常音泰,字亦作「太」。後仿此。 给使音史。下「散使」同。 各重直龙切。累也。 即重直用切。更也。 笃疾冬毒切。 教令音交。下吕呈切。 备具也。谓具偿之。 乞索所白切。求也。 簿蒲古切。 敛良冉切,又力验切。 处决昌与切。 转易张恋切。换也。又陟兖切。下音亦。 蕃息扶元切。周礼大司马职云:「以蕃鸟兽。」郑氏谓:「蕃,息也。」左氏传桓六年:「随季梁曰: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俗本作「番息」者,非。後并同。 已费芳未切。耗也。 庸赁音容。功也。下乃禁切。 诸平字又作「评」,同。皮命切。谓平言也。凡事之曲直,物之贵贱,以平言之,皆曰评。汉有「月平」,若今市估;又有「廷尉平」。隋改曰「评事」。下「平功」同。 估音古。 驼徒河切。作「驼」,俗。 骡落戈切。 碾女箭切。 磑五对切。磨也。 邸都礼切。 诈假古雅切。下同。 蔽必世切。 复罪房六切。 媒保「媒」之言谋也,「保」之言相保任也。 不臣臣,伏辞也。 嫡音的。 复除音福。优也,谓优恩除免其课役。 自借贷资昔切。下吐得切,又音待。皆从人假物也,若周礼泉府职「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之类。〔八〕本或作「貣」者,俗。 及借贷子夜切。下吐代切。皆以物假人也。 畜产许又切。後皆同。 劾胡得切。 为首于伪切。後「相为者」并同。 赃数色具切。下同。 备偿时亮切,又音常。後并同。 捕薄故切。後仿此。 悔荒内切。 所由为首如字。他皆仿此。 见官贤遍切。下「见获」同。案省息井切。下「省审」同。 检句古豆切。又古侯切。本作「勾」,俗。 駮邦角切。 稽程工兮切。律内皆同。 造意唱首先言,谓之造意。 随从如字。又才用切。 关栈士谏切。编竖柴木,以断人行。 垣篱雨元切。 鞫居六切。 当年丁浪切。又如字。下「当条」同。 贸易莫豆切。 考校古孝切。 为隐于伪切。下「为上」同。 擿语他历切。发也,动也。 曾子登切。後同。 压乌甲切。 出降古卷切。统摄他宋切。下舒涉切。 镇戍伤遇切。後同。 时率所律切。又音律,音类。 以籍在亦切。 观寺古唤切。 三纲古郎切。唐制,每观寺立三纲,以道德高者充。